新《公司法》来了:这个数字不能随便填了!

2023年12月30日18:00:00 发表评论

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我国现行公司法于1993年制定,今年正值公司法颁布30周年。1999年、2004年对公司法个别条款进行了修改,2005年进行了全面修订,2013年、2018年对公司资本制度相关问题作了两次修改。

新《公司法》来了:这个数字不能随便填了!

成立五年内须缴足注册资本

1993年,第一部公司法规定必须全部实缴,那个时候注册公司不太容易,也诞生了许多垫资业务。那时候注册公司之前需要进行验资,假设注册资本为100万,就需要先实际缴纳100万,验资完成后才能注册公司。

2004年公司法修订,改为有限的认缴资本制,公司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3万,其余部分自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这被称为有限的认缴制。

2014年,《公司法》修订,公司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注册不再需要立即实际出资,只需要承诺在一个期限内缴足,这个期限最长为50年。

这个修订当年引起了轰动,直接刺激了大量小微企业的成立,明显拉动了创业热情。但随着时间推移,其弊端也逐渐显现。

例如,随意填写注册资本,1000万、1亿甚至10亿,反正不需要出资,导致公司开办后无法运营就注销。严格的注册资本概念逐渐变得不严格。

因此,公司法迎来一项重大改革,即已实行了10年的注册资本认缴制将要改回实缴制(在5年内缴足)。这次公司法的重大修改之一,放弃了现有的注册认缴制,重新回归到注册实缴制。

实缴制和认缴制的区别:

实缴制: 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金需要在银行账户上实际有相应数额的资金。实缴制需要动用企业的资金。

认缴制: 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再要求提供验资证明文件。认缴制不需要动用企业的资金。

增加横向穿透规定

除了五年内实缴,新《公司法》中还增加了一条非常重要的条款:横向穿透规定

这是什么意思呢?我先给大家解释一下。

现行的《公司法》规定,在某些情况下,股东个人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叫纵向穿透,就是把你和你的公司视为一体。

于是很多企业主为了分散风险,会成立多个公司,利用“每个公司都是独立法人”这一点来进行风险隔离。

而这次的《新公司法》,在纵向穿透的基础上又加了横向穿透,规定如果公司股东名下有多个公司,各公司应当对任一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简而言之就是,你和你的所有公司都会被视为一体。

穿透增强,意味着企业主们的经营风险和债务风险比以前更大了。

允许公司不设监事会,允许设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

据人民法院报,公司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公司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础性法律。公司法的制定和修改,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密切相关,对于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修订后的公司法允许公司只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公司只设董事会的,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同时,公司法进一步简化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对于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设一名董事,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对于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以不设监事。

本次修订的公司法还对职工民主管理作了进一步强化。为更好保障职工参与公司民主管理,修订后的公司法规定职工人数三百人以上的公司,除依法设监事会并有公司职工代表的外,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此次的修订完善了忠实和勤勉义务的具体内容,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说,修订后的公司法加强了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关联交易等的规范,增加关联交易等的报告义务和回避表决规则。强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维护公司资本充实的责任。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修订后的公司法进一步扩大可用作出资的财产范围,明确股权、债权可以作价出资。并放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等限制,允许设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完善公司清算制度,明确清算义务人及其责任。还增加简易注销和强制注销制度,方便公司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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